邻里纠纷引发灭门惨案
闫建忠持刀闯入3家邻居家中,在不足1个小时的时间里,接连杀死9人,扎伤1人。死者中有上至76岁的老人,下至9岁的幼女。这个杀人恶魔制造一个轰动京城的惊天大案,但很少有人想到,这起血腥大案的起因,竟然仅仅是鸡毛蒜皮的家庭琐事,甚至只是一句口角—— 2002年9月7日19时56分。 北京市“110”报警服务台的报警电话骤然响起。一个男人语无伦次地说:“我把人砍了,砍了好几个,你们来抓我吧,我在古城庞村南街18号等你们……” 石景山公安分局古城派出所的民警立即赶往报案地点所在的首钢集团,当场抓获了自首后等待警察的闫建忠。经查实,39岁的闫建忠持刀闯入3家邻居家和在大路边,在不足1个小时的时间里,杀死9人,扎伤1人。死者中有上至76岁的老人,下至9岁的幼女…… 平静的首钢集团和派出所犹如响了一个炸雷。一个轰动京城的惊天大案浮出水面!在治安状况良好的北京,这样的杀人案毕竟极其罕见。
邻里关系的紧张让他苦恼
很少有人想到,这起血腥大案的起因,竟然仅仅是鸡毛蒜皮的家庭琐事。2002年3月份,闫建忠准备加盖自家后院的房子。因为闫建忠家的院后面是56岁的邻家妇女刘某家,闫建忠盖房又是违章建筑,两家本来相隔只有米,闫建忠想再拓展米,这样就会影响刘家的正常行走和生活。闫建忠把自己想拓展房屋的想法跟刘某商议时,自然遭到了刘某的拒绝。这次协商因此不欢而散…… 但性格执拗的闫建忠打定了主意执意要盖房子,刘某将这个情况反映到了首钢集团的有关部门,因闫建忠搭建是不合法的违章建筑,同时又影响邻里关系,首钢专门派人对闫建忠的行为进行了阻止。由此,两家结怨。 越是阻止,闫建忠的逆反心理越强烈,他根本不去考虑是不是影响邻里关系了。到2002年7月份,闫建忠还是买来了砖瓦开始盖房,他和刘某发生了激烈的争吵,两家动了手,闫建忠甚至用铁锤敲击刘某家的墙以示威胁。 刘家尽管隐忍着,但毕竟憋了一肚子火,这火气最终会爆发出来。而闫建忠的无名邪火比他们更大。 闫建忠与邻居的关系向来不和睦,因为在闫建忠家门口的土坡上倒垃圾的事情,闫建忠与相邻只有10米的远的前院张某家也积怨已深。而相邻200米另一邻居刘某曾为闫建忠家分家时作过证人,闫建忠的父亲去世,他就怀疑是邻居刘某使的巫术,他跟哥哥关系不好,他也怀疑是刘某挑唆的…… 无端的猜疑和平时因为琐事导致邻里关系的紧张,很让闫建忠苦恼,他为此经常烧香,并且练坐功,后来练功的时候脑子里经常出现与邻居们僵持的影像,加深着他与邻居的矛盾,后来闫建忠再也不敢练了。
一句话邻里纠纷成惊天大案
邻里关系的紧张是闫建忠杀人的起因,而与刘某因盖房的争端,成为这起大案的导火索。 2002年9月7日,闫建忠请了几个人在自家的后院盖房的时候。因为施工要路过刘某家门口,运建材的车子把刘某家门的地面压坏了。下午6点左右,刘某很不高兴地责备包工头说:“拉土的车把我们家的路弄坏了,你们注意点。”其实刘某的这话是说给闫建忠听的,当时闫建忠上去就要和刘某理论,但被民工劝住了,但闫建忠心里憋着一股气。 晚上7点左右的时候,闫建忠对自己的房子不放心,拿着手电到后院去查看。因为后墙矮,闫建忠手电的灯光恰巧射在正在自家院子的刘某脸上。刘某以为闫建忠故意寻衅闹事,顺嘴骂道:“老××弄出个小××,往下还是××……”而“××”恰巧是闫建忠父亲的绰号,闫建忠的火气一下子上来了。 刘某怎么也不会想到,她的这一句话引来杀身之祸,并成为一起轰动京城大案的导火索。 闫建忠气不打一处来,恶狠狠地只说了三个字:“你等着!”然后扭头往家里走。路过厨房,闫建忠进去喝了一大口用二锅头泡的药酒。转身进北房拿了一把西瓜刀,到厨房拿了一把尖刀,拿完尖刀闫建忠又回厨房恶狠狠地灌了一口酒。 仗着酒胆,闫建忠从自家的后院翻墙跳进刘某家,左手拿西瓜刀,右手拿尖刀,恶狠狠地对刘某说:“我让你丫再骂!”话音未落,刘某身上已经中了七八刀。刘某只来得及喊了一声“救命”,身子就软软地倒在了地上。 刘某76岁的母亲闻声抄起自己的拐杖自卫,但她哪挡得住闫建忠疯狂的利刃?还没来得及说一句话,转瞬间老人就倒在血泊里。 杀完刘某母女,闫建忠转身就往张某家跑。他后来供述说:“我当时想,我要把骂过我家人,欺负过我家人的人都杀光!”就是这个可怕的报复念头,使闫建忠罪恶累累。 进入张某家,闫建忠二话不说,连扎带砍就把张某的妻子杀死。这时候张某家的院子里还有四五个人,杀红了眼的闫建忠见谁扎谁,疯狂地追逐他能够追上的人,追上去就砍。在追逐砍杀中,张某的两儿子,一死一伤。 在路上,闫建忠碰见其他邻居,邻居们见他拿着刀,问他干嘛,闫建忠说:“我不想活了,我要杀人。”有的邻居上去阻止,夺他的刀,但他拿着刀对着邻居们,谁也没能夺下来。 血洗两个家庭的闫建忠,这时候一不做二不休,骑了一辆自行车又向离家200米的刘某家奔去。路过村西小卖部的时候,闫建忠怕别人报案,过去就把电话线砍断了。之后赶到刘某家,灭绝人性地砍死了刘某的妻子、女儿、外孙女,甚至惨无人道地杀死了刘某只有9岁的孙女。 杀完刘某家的4个人,但闫建忠在刘某家没找到刘某,他骑车直奔村西环厂马路,因为闫建忠知道刘某经常在那里聊天。这时候刘某正在路边兴致勃勃地跟别人说话。杀红了眼的闫建忠阴沉着脸,上去就捅,直到把刘某捅死。周围的人一看,吓得四散逃跑。 闫建忠见到人就用刀砍,拿刀扎,怎么解气怎么来,脑子里一片空白。后来闫建忠在公安机关供述:“要是他们家里还有耗子,我连耗子也得给弄死!” 闫建忠后来说:“杀人后,我的心里豁然敞亮了,再也不想杀人了。”然后他回到了小卖部,对小卖部的人说:“我要打110报警。”这时候,被闫建忠砍断的电话线已经被接上了。 闫建忠报案后,几个邻居怕闫建忠再伤人,就给他拿了一包香烟和一瓶啤酒,拉着他在小卖部边的铁桥上等着警察……
认为自己罪有应得
被拘捕后,当公安人员问闫建忠是否请律师为他辩护时,闫建忠的回答是:“不请。”但基于法律的公正,开庭时,执法部门还是为闫建忠指定了辩护律师。 闫建忠犯故意杀人一案,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和人们的义愤。2002年10月8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几乎被灭门的刘某、张某、刘某3家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立即依法组成合议庭,由刑一庭副庭长王惠庆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故意杀人罪指控闫建忠。法院审理时,闫建忠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只求速死。 2002年10月2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闫建忠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9人死亡,1人受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性质极为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实属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虽系自首,但不予从轻处罚。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被告人闫建忠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闫建忠的犯罪行为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遭受的经济损失,应依法予以赔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9条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闫建忠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被害人亲属共计18万余元。判决后,闫建忠认为自己罪有应得,没有提出上诉。 2002年11月7日,京西卢沟桥畔一声清脆的枪响,闫建忠伏法。这一天,北京市入冬以来的第一场大风,吹落了很多秋天的衰叶。
【本文节选自《惊天大案纪实:死囚档案》,作者丁一鹤,有删减;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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